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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缴税款需要哪些资料

预缴税款需要带什么资料

1、一,有分包方的,首先由分包方按照预缴款流程预缴税款后,开具建筑服务发票。二,总包方收到分包方的建筑服务发票后,在所在省税务局网上平台申请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”(俗称“外经证”)。三,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资料。审核无误后,由税务机关打印完税凭证,缴纳税款。

2、预交增值税需要的材料一般由当地税务局根据实际业务来进行确认,比如企业外出经营,发生建筑施工业务,需要预交增值税的,一般需要准备工程合同及复印件,外经证、发票,银行卡,经办人的身份证等材料。然后填写对应的申报表进行预交。

3、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。日后租入的不动产,则应该按11%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4、纳税人跨县(市、区)提供建筑服务,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,需提交以下资料:(一)《增值税预缴税款表》;(二)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(三)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(四)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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